北京:是否选用燃油清净剂由用户自己决定
2004年10月11日 09:41:29

    添加清净剂后的汽、柴油零售价格将在同标号普通汽、柴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.06元。

    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《关于北京分公司在加油站车用汽、柴油中添加“兆”牌汽、柴油多效清净剂后加价销售的请示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《关于柴油添加清净剂销售有关问题的请示》作出批复。

    除添加清净剂后的汽、柴油将加价销售外,批复中还指出:在汽、柴油中添加的清净剂必须是经科学技术部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门共同认定的“国家重点新产品”和列入《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推广项目》的产品;推广使用的汽、柴油清净剂必须遵循用户自愿原则,全市各加油站必须优先保证同标号普通汽、柴油的市场供应;各加油站在公布汽、柴油零售价格时,必须将汽、柴油价格与含清净剂汽、柴油价格分别标识;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,依法严肃查处。

    又讯(记者于姗姗)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由于目前北京市场上加油站供应的车用汽、柴油均已经达到欧Ⅱ标准,因此北京市发改委批复中所指的“添加清净剂后的汽、柴油将每升加价0.06元”,指的是如果用户自愿选择增加了清净剂的油品,则要比不加清净剂的欧Ⅱ油品每升贵6分钱。现在北京市场上供应的欧Ⅱ标准车用汽、柴油并不涨价。

    另据记者了解,北京汽、柴油供应部门目前尚未出台添加清净剂后的汽、柴油的具体实施措施,北京石油公司下属的全市加油站目前尚未开始供应加价0.06元的油品。有关部门表示,会在供应前通过媒体告知公众。因此本报也提醒广大车主们注意,以免加油时上当受骗。(陆纯)

来源:北京青年报